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王平村引水工程项目邀请招标投标邀请书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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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的委托,对门头沟区王平镇王平村引水工程项目(MC2016-150)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经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确定被邀请单位如下:

  1、北京碧鑫水务有限公司

  2、北京市门头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3、北京诺和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请被邀请单位,按投标邀请书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招标活动。

  附件1投标邀请书

  附件2确认通知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7日

  附件1

  投标邀请书 

  北京碧鑫水务有限公司、北京市门头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诺和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王平村引水工程项目(项目名称)MC2016-150(招标编号)已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MTGXM-201609276556采购详细计划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门头沟区王平镇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王平村引水工程项目(项目名称)MC2016-150

  招标内容:蓄水池水利工程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王平镇王平村

  规模:小型工程

  计划工期:18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3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31日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565695.89元。

  其中: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合价为397633.65元;

  措施项目合价为:93077.68元;

  其他项目合价为: 0 元;

  规费合价为: 18924.61元;

  税金的合价为: 56059.95元。

  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在在建工程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7日上午9:30时至2016年11月23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政府采购中心106房间 携带投标邀请书及确认通知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领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含)以上资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需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2月9日9时30分,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一层开标室。

  5.2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一供应商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二人。

  5.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为原件,应有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内容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完全一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未按5.2、5.3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财经报》上发布。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供应商须提交投标保证金:6000.00元整

  6.2、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银证转帐、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6.3、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6年12月2(含)日前将款项交到指定帐户(以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MC2016-150。提交投标保证金后请与采购中心财务联系(电话:69822590),确认投标保证金已按时到账。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

  帐    号:  11001009500053001308  

  6.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5、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供应商须持投标保证金交(汇)款凭证到“投标保证金核查处”核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资金往来发票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联系人联系办理退还手续。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大街东路18号

  联系人:  褚丽洁   联系电话:010-61859412

  传  真:010-6185941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联 系 人:   高奉雯 、张芬           电    话:  010-69828192                   

  传    真:  010-61805154       邮    编: 102300          

  网    址:    http://www.bjmtgcg.cn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

  帐    号:  11001009500053001308  

  2016年11月17日

  附件2:

  确认通知

  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2016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2016 年 11 月 17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MC2016-150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王平村引水工程项目投标邀请  的通知,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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