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外围公安检查站人像比对、身份证识读核验设备采购项目报名公告

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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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外围公安检查站人像比对、身份证识读核验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CX-2016FSFJ1220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通路1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禹先生   010-8138000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女士  010-69351968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招标预算控制金额

备注

1

身份证检查设备

1

119.12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招标文件要求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侧一层,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侧一层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

  法定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近六个月内其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记录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经办人员在本公司的社保记录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由招标公司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附说明。

  当报名超过三家以上时,将随机抽取三家供应商进行投标。未抽取到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抽取结果!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财政局网》(www.bjcz.gov.cn)、《房山财政网》(http://czh.bjfsh.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做任何解答及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10-69351968

  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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