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政府办公楼配套电气工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特征集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政府办公楼配套电气工程
2、招标编号:MC2016-204
3、项目内容: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政府办公楼配套电气工程
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5、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6、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85923.57元
其中: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合价为:871027.66元;
措施项目合价为:9073.61元
其他项目合价为:0元
规费合计为:8118.16元
税金的合价为:97704.14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在在建工程任职
9、有近三年内同类服务工作的经验和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本项目不得转包与分包
12、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7日9:00至2017年1月5日17: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的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采购中心104房间
3、报名时携带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邀请人的确定:
报名截止后,少于10家(含)的,全部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多于10家的由采购人通过随机方式选择10家,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付家台村
联系人:史运德 联系电话:61839794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
联系人:任红兵 联系电话: 010-61805305 传 真: 010-61805154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