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北京电影学院保安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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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电影学院的委托,对“2017年度北京电影学院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TXY-2016-F13741)进行比选,欢迎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比选。

  1.项目名称:2017年度北京电影学院保安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TXY-2016-H13741

  3.比选单位名称:北京电影学院

  4.比选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5.比选单位联系方式:010-82283476

  6.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7.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8.项目预算:2000000元

  9.比选内容:保安服务项目。

  10.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10.2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10.3申请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0.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投标;

  10.5申请人近三年(2013年11月28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10.6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必须是守卫服务或保安服务的,不接受咨询类的保安公司参与投标。

  1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1.2依法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比选前近3个月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1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11.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5比选前近3个月内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11.6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12.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8日起至2016年12月5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13.比选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14.比选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如需电子版表格(不含技术部分),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比选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只接受现场报名。

  15.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16.比选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17.评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A楼一层行政会议室。

  18.评标方法和标准:

  1)评分法:详见比选文件

  2)评分标准:申请文件制作(5分)、商务部分(30分)、技术部分(40分)、价格部分(25分)。

  项目联系人:梅雨润、王师安

  联系方式:51909015;传真:010-53779910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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