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朝阳区重大节日景观布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 DH-2016-045
三、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松榆东里甲3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732988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100101
电 话:010-64956207-8003
传 真:010-64956207-8011
联 系 人:张朝霞
五、首次公告时间:2016年12月2日
变更日期:2016年12月14日
六、变更事项:
一、招标内容变更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一、项目概况”中“8、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及第四章技术需求书中“2.项目景观布置范围”变更为:
标 段 号 |
景观布置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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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名称 |
长度 |
灯杆/桥体 |
设置形式 |
景观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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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环 |
16.7 |
16(桥体) |
桥体装饰 |
2处(位于朝外大街(神路街)、三里屯(工体北路)) |
|
四环 |
28.7 |
25(桥体) |
桥体装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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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外市场街 |
0.7 |
36(灯杆) |
发光灯笼(一组6个)需接电亮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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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营房胡同 |
0.44 |
22(灯杆) |
发光灯笼(一组6个)需接电亮灯 |
|||
神路街 |
0.75 |
38(灯杆) |
发光灯笼(一组6个)需接电亮灯 |
|||
朝外南街 |
1.1 |
56(灯杆) |
发光灯笼(一组6个)需接电亮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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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外大街 |
2.3 |
116(灯杆) |
发光灯笼(一组6个)需接电亮灯 |
|||
芳草地西街 |
0.7 |
21(灯杆) |
发光灯笼(一组6个)需接电亮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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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路、建外大街(二环-四环) |
3.5 |
176(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和铁艺剪纸装饰 |
|||
合计 |
54.89 |
41座桥体、465根灯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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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和平西街、樱花西街北苑路(区界-五环) |
6.8 |
340(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和铁艺剪纸装饰 |
2处(位于奥运村(林翠东路)、奥运村(安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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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东路、奥林西路 |
3.8 |
190(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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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西路、奥林东路 |
4.4 |
220(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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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外大街、北中轴路 |
2.7 |
136(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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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顺南、北大街 |
4.5 |
226(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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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东街、樱花东街、小营路 |
4.4 |
220(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和铁艺剪纸装饰 |
|||
安外大街、安定路、安立路 |
10.4 |
520(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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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萃路 |
2.3 |
116(灯杆) |
中国结和缎面灯笼(一组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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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土城路、太阳宫南街 |
7.2 |
360(灯杆) |
中国结和缎面灯笼(一组2个) |
|||
新源南路、亮马桥路 |
3.4 |
170(灯杆) |
中国结和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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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渠路 |
3.3 |
164(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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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营南路 |
2 |
100(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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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山路 |
1 |
40(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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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6.2 |
2802根灯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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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体北路、农展南路、朝阳公园南路、姚家园路 |
6.8 |
340(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2处(位于潘家园地区(武圣东路)、高碑店地区(朝阳北路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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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桥路、工体东路、新东路 |
4.8 |
240(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和铁艺剪纸装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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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望路、金台路、甜水园路 |
7.3 |
366(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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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路 |
7.1 |
356(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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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北路 |
8 |
400(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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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松大街、南磨房路 |
3.8 |
190(灯杆) |
中国结和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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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威南路、松榆南路 |
6.6 |
330(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和铁艺剪纸装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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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体南路、朝外北街 |
1.3 |
64(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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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桐西路 |
1.3 |
64(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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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桐东路 |
0.9 |
44(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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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圣东路 |
0.53 |
28(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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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里屯路 |
0.85 |
42(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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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坛东路 |
0.8 |
40(灯杆) |
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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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园路、松榆北路、弘燕路 |
3.5 |
168(灯杆) |
中国结和缎面灯笼(一组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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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3.58 |
2672根灯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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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3.工作内容”中“设置形式”的“(B)”变更为:
(B)一组六个灯笼,三个一串,单个灯笼直径50CM\灯架高度200CM\灯架底沿距地面250CM\外延70CM-90CM。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增加内容如下:
5.关于景观节点的要求说明
(1)、景观节点:根据朝阳区区域特点和景观元素设计制做灯光景观造型或景观雕塑艺术品,主体部分类型包括城市景观雕塑、装饰造型、灯光照明雕塑,可融入环境艺术设计、绿植花卉设计、夜景灯光设计作为陪衬。景观节点既要充分展现朝阳区区域景观特点和文化内涵,又要对设置点位有针对性设计,艺术作品需达到雅俗共赏,突出烘托春节节日气氛的作用。
(2)、体量和相对面积要求:
每处景观节点要结合地域实际情况设计,景观节点艺术品空间体量长4米-12米、宽2米-6米、高度4米-7米;景观节点艺术品各部分的叠加面积不得少于20平米,景观节点可以是一个具体的雕塑造型、也可以是包含若干或附属环境艺术的景观小品。
(3)、设计方案要求:
针对每个景观节点设计2-3种样式,标注说明的效果图、实景效果图和夜间效果图;(最终设计方案由招标方确定)
(4)、材质及工艺要求:
景观节点艺术品可运用钢架结构、不锈钢板焊接、铜板激光切焊、铜艺、玻璃钢翻模、亚克力塑型、喷漆、覆膜或彩绘等工艺。制作安装应确保结构稳定结实、材质需防火防冻、经久耐用,安装时确保使用电源和照明设备的安全。(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造成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5)、位置:
第一标段:(1)朝外地区,朝外地区神路街;
(2)三里屯地区,工体北路与工体东路交汇口;
第二标段:(1)奥运村地区,林翠东路北口;
(2)奥运村地区,安立路与北五环路口
第三标段:(1)潘家园地区,武圣东路北口附近;
(2)高碑店地区,朝阳北路北侧;
二、评分标准变更:
招标文件中“价格部分”总分变更为17分, “技术部分”总分变更为74分。
价格部分 (17分) |
17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7 |
技术部分 (74分) |
项目整体设计方案(28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美观性,是否对朝阳区各道路及区域特点分析,能否展现朝阳元素和区域文化内涵,是否能体现隆重热烈、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等。整体设计方案是否规范、内容是否清晰,样式和分类方案是否具体、丰富(主要包括灯笼及装饰造型、中国结及桥体装饰、口号标语方案及宣传画面、景观节点装饰雕塑方案、等景观布置元素造型样式)全面性综合性评审,(0-28分) |
项目实施方案 (8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详细可行性、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等进行综合评审(0-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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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本项目的环境布置元素(8分) |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环境布置元素的质量、样式、造型、数量是否满足本项目需要,是否具有针对性等进行综合评审(0-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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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人员配备 (10分) |
根据项目人员投入,项目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员相关职称进行综合评审(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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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安排 (7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审(0-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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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质量保证措施(6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完成的质量保证措施的是否有力、是否合理,是否具有针对性等进行综合评审(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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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及拆除服务方案(7)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维护及拆除服务方案的针对性、全面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审(0-7分) |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
2016年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不变。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