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8905-XM001
二、项目名称:《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指数》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70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清华大学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中标金额:270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 清华大学 |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 12100000400000624D | 270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 清华大学 | 1 | 270万元 | 270万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完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指数2025》编制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项目一年一考核)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一)相关工作专业性较强
城市(都市圈)级别细颗粒、可比较数据的数据难以获
得,同时存在数据源历史数据变化与灭失情况,清华大学连
续五年持续追踪、收集、清洗而累积的高质量历史数据具有
独特性。只有利用历史数据才可以通过交叉对比与参照的方
式提升本年度收集原始数据的质量控制水平,提升测算的精
准度,另外只有结合历史数据和本年度数据才能够了解国际
科创中心城市建设的发展演进趋势,以提供政策洞见。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我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指数2025”成果作为衡量北京
市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工作的重要参照体系之一,需要确
保指数测度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独立性和可靠性。为确
保指数的科学和权威,有效面向全球科技创新评价,指数研
发的方法论和指标体系需要持续性的更新升级。作为指数的
前期主要研发机构,仅有清华大学相关团队能够基于其成熟
的方法论和最新的研究成果赋予指数稳健中持续迭代的可
持续性。因此,本项目由于承接机构具有唯一性,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
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娅铭 曹燕 黄明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事业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宏安街9号
联系方式:黄明明,55578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
联系方式:成凯 冯英山 崔嘉林 张立 张璐 王芹 马泽涵,010-86203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凯 冯英山 崔嘉林 张立 张璐 王芹 马泽涵
电 话: 010-86203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