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内部建设管理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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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6131-XM001

二、项目名称: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内部建设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0.038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树思源数字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8号楼-1层-101内024室

中标金额:15.23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华信中安保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郭庄子甲1号

中标金额:14.8085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树思源数字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8号楼-1层-101内024室 91110108696310268W 15.23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5.92 分
北京市丰台区华信中安保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北京市丰台区郭庄子甲1号 52110106355286167N 14.8085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6.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树思源数字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1 15.23万元 15.23万元 1.中标方配合采购方对艺术团进行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艺术团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详细教学计划、提出明确教学目标,策划各类公益演出活动,进行艺术团活动统计、存档等工作,并定期汇总项目执行情况。 2.中标方配合采购方做好艺术团招募、考核、选拔等相关工作。 3.中标方按照采购方要求组织好教学排练。中标方按照各区实际需求,安排专业老师指导艺术团排练、文艺演出、节目编创等。服务期内完成不少于10次教学、培训活动,每次6小时,遇演出或参赛时可安排特殊加排。每次教学,都应向采购方提供签到表、相应图片或视频证明(加日期与地点水印)。 4.中标方配合采购方拓展演出范围,安排艺术团参加面向社会的公开演出、公益演出、交流比赛等活动不少于5次。每次参演(赛)后,需提供参演(赛)的原视频,每个视频时长不少于合唱一首歌的时长,尽可能全面展示合唱团现场风采。 5.中标方能够做好演出服务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演出及活动的联络,演出时所需服装、化妆、用餐、车辆等后勤保障服务,合唱指挥、钢琴伴奏等现场工作,保证演出效果。 6.将日常教学、参演(赛)等活动的照片资料汇编制作成公共文明艺术团成果(电子版、纸质版),将上述照片(原图)、演出原始视频存储至U盘,于服务期满交由采购方保存。 7.定期汇总项目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教学、培训情况、签到记录,参演(赛)信息、获奖情况等,于服务期满交采购方。
北京市丰台区华信中安保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 14.8085万元 14.8085万元 (一)培训组织 1.安排专人与采购方进行联络,确认培训相关事宜。 2.年底前组织完成400名公共文明引导员培训,可分批次进行,每批次培训两天,及时跟进学员信息收集整理、课堂组织工作。 3.安排讲师授课。承担培训授课的讲师要选拔高素质的师资人员。 (二)培训保障 1.负责统筹安排每场培训所需的理论及实操培训场地,保证培训有序开展。 2.培训所用教具、物资要充足,做到每2-4人1个教具,以便能够很好的满足授课、实操、指导的需要。 3.负责为学员提供学习期间的餐饮及用水。 4.培训后对学员的培训情况要进行跟踪服务。 5.做好应急预案,针对突发情况,做好培训对接和证件补发工作。 (三)档案记录 根据培训实际需要,中标方应为参加培训学员制定教务管理文件。 1.根据培训计划列出每期学员名册、课程安排。 2.做好签到工作。 3.经培训考核通过后,为学员进行救护员证注册和发证。 4.培训结束后,将签到表复印件邮寄到采购方处,救护证(若有实体证件)通过快递等方式送到参加培训区的负责人手中。 5.项目完成后制作项目实施情况书面材料交采购方验收,书面材料分为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举办志愿服务应急技能培训

15.2

1

组织完成400名公共文明引导员应急技能培训,提供培训保障,并确保参训引导员取得救护证。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03

开展公共文明艺术团活动

15.4

1

配合采购方对艺术团进行组织管理,建立完善艺术团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详细教学计划、提出明确教学目标,安排专业老师指导艺术团排练,策划各类公益演出活动,开展艺术团活动统计、资料存档等工作,定期汇总项目执行情况。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1231日。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1231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丽娟、张丽、黄凯、杨帆、武保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6046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对应的服务内容及费率下浮20%进行收费;第一包:1777.02元,第三包:1827.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精神文明促进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4号楼        

联系方式:吕老师,010-55569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新天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楼燕保大厦10层            

联系方式:杜工,010-88607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 话:  010-88607365

1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pdf

3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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