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建设项目(第三期)重点区域部分设备采购(2)中标公告

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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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50282-XM001

二、项目名称: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建设项目(第三期)重点区域部分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031.258114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电裕华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北街家园五区2号楼10层3单元1037

中标金额:1031.258114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中电裕华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北街家园五区2号楼10层3单元1037 91110114MA00CFBM3N 1031.258114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78.79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中电裕华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建设项目(第三期)重点区域部分设备采购(2) 详见公告附件 1 1031.258114万元 1031.258114万元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采购用途: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建设项目(第三期)重点区域部分设备采购(2)

采购内容/简要技术要求:

本项目将在我市西部区域及其它采购人指定点位范围内建设共计148处综合监测设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联网及调试、通信线缆铺设(设备至通信节点)、第三方检测、启用执法、老旧设备拆除清运等全部工作,并提供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的质量保障服务。同时,项目建成后,按照采购人指定位置,进行设备的二次迁移。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工作,建设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全部验收完成后,进入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娟、陈晓楠、刘芳、姜斌、许少峰、张明照、卓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045033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依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010-68399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院凯奇大厦B座9层            

联系方式:张晨楚 张鑫 吴立 ,010-84045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晨楚 张鑫 吴立

电 话:  010-84045803

招标文件-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建设项目(第三期)重点区域部分设备采购(2)1023发出版.pdf

分项报价表-中电裕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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