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市级政府采购公告 -> 市级单一公告

北京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北京市航空应急救援队)单一来源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对接业务保障和发布效果评估(歌华有线信息发布服务费)征求意见公示

2022-05-20
字号:        

北京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北京市航空应急救援队)采购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对接业务保障和发布效果评估(歌华有线信息发布服务费)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北京市航空应急救援队)

项目名称: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对接业务保障和发布效果评估(歌华有线信息发布服务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负责对全市性预警信息及其他重要提示性信息的发布、反馈和数据统计分析,并承担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近年来,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更好的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对全市性预警信息及其他重要提示性信息的发布进行多种媒体,多渠道的发布。通过大数据精准定位需要相关受众,全方位、多层次地预警信息,提高信息知晓率,达成宣传工作效果最大化。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7.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是因为本市有线电视滚动字幕发布渠道唯有由歌华有线公司提供,符合《北京市应急管理局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五)单一来源采购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

二是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始终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因此,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143号)有关要求,建议对“歌华有线信息发布费”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4层

三、公示期限

 2022-05-23 09:00至 2022-05-27 16:00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如有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务必于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本项目公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任玲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4号楼

联系电话:010-55573623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北京市财政局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联系电话:010-5559240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北京诚和远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3856788,13261630829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对接业务保障和发布效果评估-歌华有线信息发布服务 专家签到表及专家论证意见(公示用).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1) 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对接业务保障和发布效果评估(歌华有线信息发布服务费) 单一来源公示.docx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对接业务保障和发布效果评估-歌华有线信息发布服务 专家签到表及专家论证意见(公示用).pdf

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对接业务保障和发布效果评估(歌华有线信息发布服务费) 单一来源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