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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颐和园画中游建筑群修缮工程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颐和园画中游建筑群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XM-000004230318070605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宏生

项目联系电话:62881144-622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7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7月1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颐和园画中游建筑群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内容:

一、报名及发售文件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每天9:00时至11:00 时,14:00时至16:00时 。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19层A1901室。

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须项目经理现场报名)(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中的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款“资质要求”为:①、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文物保护工程一级资质,③、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④、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⑤、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现修改为:“①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②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④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三、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中的“二、投标须知”(一) 总则中的

2、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2.2须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2.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现修改为:“2.2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2.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四、原招标文件“踏勘集合时间:2018年7月19日上午9:30。踏勘集中地点:北京市颐和园东宫门入口处。

现修改为:踏勘集合时间:2018年7月25日上午9:30。踏勘集中地点:北京市颐和园东宫门入口处。

五、原招标文件“”二、投标须知”(一) 总则中3.4本工程不组织现场答疑会,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异,投标人均应在2018年 7月19日16:00时之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送达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最终以书面形式并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现修改为:“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异,投标人均应在2018年 7月25日16:00时之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送达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最终以书面形式并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中的“二、投标须知”(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6.1投标人应于2018年08月01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送到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19层A1901室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 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现修改为:16.1投标人应于2018年08月09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送到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19层A1901室。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 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七、本工程仅提供电子版图纸。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宫门前街甲23号南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斌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3号楼华龙大厦A座19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丁经理 010-62386599

 

?颐和园画中游建筑群修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0712最终打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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