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市防汛办防汛物资储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市防汛办防汛物资储备
项目编号:XM-0000035206171128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联系方式:付侃 010-685562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佳 010-6390592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3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市防汛办防汛物资储备项目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简要技术参数: 装配式防洪子堤连锁袋10个(展开长度25米);防汛抢险土工包10个(起吊重量:≥5吨);水陆两用车2辆(发动机额定功率:≥60KW)等,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采购用途:在北京市防汛抢险活动中使用。
本项目部分产品采购进口产品。
备注:名称、数量等如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有误差以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8)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9)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装配式防洪子堤连锁袋和防汛抢险土工包的水利先进技术评价鉴定书或出厂检测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水陆两用车同类车型的检测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0)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15日 09:30 至 2017年12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30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有效票据凭证(近三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信用记录情况(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装配式防洪子堤连锁袋和防汛抢险土工包的水利先进技术评价鉴定书或出厂检测合格证复印件、水陆两用车同类车型的检测合格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未向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liujia@xhtc.com.cn
电 话:010-63905999
传 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刘佳(分机5926)、李红(分机5925)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