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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良乡校区艺术与传媒学院楼宇改造(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北京工商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良乡校区艺术与传媒学院楼宇改造(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良乡校区艺术与传媒学院楼宇改造(施工)

项目编号:JBZC2020_014213_00020403-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鹏、杨磊、张一臣

项目联系电话:010-650726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工商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689840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海鹏、杨磊、张一臣,010-6507262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良乡校区艺术与传媒学院楼宇改造(施工);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主要工程内容为艺术与传媒学院楼宇(艺术A楼)土建、水电、暖通、装饰装修等全部改造内容;预算金额3900000.00元;详情见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应是受聘于供应商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项目经理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1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按照《关于加强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在京执业活动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1]255号的规定,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北京参与投标的,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已办理进京备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含临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390 万元(人民币)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03-23 09:00至2020-03-27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14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购买文件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为法人本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 ¥3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04-02 09:00至2020-04-02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一层104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4-02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一层104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1、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三号

电话:010-65072621-803

传真:010-65004405

联系人:王海鹏、张一臣

电子邮箱:wanghaipeng@cbwtc.com

3、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工商大学官网(http://www.btbu.edu.cn)发布。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鹏、杨磊、张一臣

项目联系电话:010-6507262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 号)、

(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库[2014]214号;

(4)《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

(5)ㄍ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一京财采购[2020]19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16]125号;

(9)《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等。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竞争性磋商公告-2020.3.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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