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现将中国音乐学院2026 年 1 (至)12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中国音乐学院 | 特定行业公用经费 | 采购数量:1,采购目标:服务于中国音乐学院北校区、中国音乐学院南校区、中国音乐学院附中、校外四个平房院的日常零星修缮,保障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采购要求:1. 本次遴选的中国音乐学院零星维修项目,单个项目小于30万元且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170(不含)万元。 2.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建筑、装饰、给排水、强电、弱电、采暖和拆除等内容。 3. 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书,需要由消防部门检测和认证的,必须取得相应的检测合格报告和认证证书。设备必须为在产产品且是生产厂商直接提供的出厂日期为一年内 | 170 | 2026-07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中国音乐学院
2026 年 06 月 0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