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采购[2005]987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北京市2006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属各预算单位要以此作为编制2006年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 各区县可以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做适当调整,并报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附件:北京市2006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北京市财政局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2006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