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采购[2005]1006号
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管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完整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我们制定了《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函告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北京市财政局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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