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财采购[2006]73号

各区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属各有关单位,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
    为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六日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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