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清华附中房山学校高中部扩增学位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预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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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清华附中房山学校高中部扩增学位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预算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8-0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6210200030793-XM001

项目名称:清华附中房山学校高中部扩增学位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预算项目

预算金额:2476.9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476.9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分包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普通教室设备

694.347

1

高中课桌椅、高中书包柜、公寓床等20个采购标的,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02

多功能报告厅

597.198

1

包括扩声系统、灯光系统、显示系统等89个采购标的,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03

体育器材、心理、生物教室、计算机、语音专用教室辅助用房设备

427.733

1

包括体育器材、心理教室、生物教室、计算机、语音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等391个采购标的,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04

音乐、美术、舞蹈、理、化、通用技术、专用教室设备

724.757

1

包括音乐、美术、舞蹈、理、化、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等1760个采购标的,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05

卫生保健设备

0.875

1

包括身高体重测量仪、小型快速血糖测量仪、方盘、带盖方盘等9个采购标的,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06

图书馆图书

32.00

1

包括高中教育教学,国家正式出版物等8000册图书,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01包-06包: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01包通过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采购包9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不低于合同总额的90%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不低于合同总额的85%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02包通过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采购包6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不低于合同总额的60%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不低于合同总额的50%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03包通过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采购包7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不低于合同总额的70%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不低于合同总额的50%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040506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投标人须按规定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05包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06包的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7-17 至 2026-07-24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

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0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不具备相应包号的投标资格,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到达之后对已在系统中递交且完成签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因供应商忘记数字证书登录密码、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若供应商已申请多把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一致,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同步发布。

4.有关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及服务费发票、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事宜的联系电话:010-82370045;有关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咨询,因项目经理外出、开标等原因,请优先通过电子邮箱xy@zbbmcc.com联系。

5.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及质疑,请与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如需质疑,质疑函请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

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同时应将质疑函电子版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xy@zbbmcc.com

联系人: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237004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1709

6.投诉处理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可以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投诉。

7.投标人如有融资需求,请依照《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执行。

8.如本招标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立项编号(CA):11011126210200030793-XM001

项目批复编号:房财采购核[2026]102

意向公告日期:20260403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本级事业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69315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09室            

联系方式:徐颖、张永进、孙恺宁、王希、王蕾蕾、周洁琼,010-61196305 010-82370045 fc@zbbmcc.com(保证金、发票等咨询)xy@zbbmcc.com(仅用于采购文件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颖、张永进、孙恺宁、王希、王蕾蕾、周洁琼

电 话:  010-61196305 010-82370045 fc@zbbmcc.com(保证金、发票等咨询)xy@zbbmcc.com(仅用于采购文件咨询)

0812-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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