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8-2019年度药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延期公告

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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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本级行政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8-2019年度药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8-2019年度药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M-00000291021802270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晓燕、黄彤

项目联系电话:65915614、65913057、652445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本级行政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83723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晓燕、黄彤;65915614、65913057、65244576(传真:6595103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及相关服务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8-2019年度药品采购项目提供优质的货物及服务。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BJJQ-2018-11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面向企业类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7、进口产品管理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经营资格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的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供应商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担保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是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4.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加盖供应商盖公章);
  7.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有效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经营资格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资格预审资料递交要求:

1、供应商应按上述递交资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编写并装订成册,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

3、供应商递交的文件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时启封字样;

4、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需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将不能参加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1份正本,4份副本,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2018年03月23日9:00起至2018年04月02日17:00止 (北京时间)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备注:

  1. 未按本公告*条款要求编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将被拒绝。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获得邀请,参加本项目谈判。
  2. 已按照2018年03月23日公示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8-2019年度药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的要求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供应商,可不再提交资格预审资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5.0 万元(人民币)

 

 

竞争性谈判延期公告2018.3.2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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