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社会福利中心朝阳区儿童福利院运行机构
机构项目编号:0702-1641CITC2141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社会福利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磨房南里甲1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朱逊56537886
采购品目:C0207
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峭松63348408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开始时间:2017-02-04 09:56: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结束时间:2017-02-10 16:00: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02-04 09:29:27
预算金额:720(万元)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4.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4日到2017年2月10日下午16:00时。
资格审查日期:2017-02-24 09:30:00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17-02-23 16:00:0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通过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1〕13号)和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等文件精神,科学设置儿童福利机构工作岗位,合理确定专业人员结构,在保障基本人员编制的基础上,通过购买服务和社会化用工等形式,充实儿童福利机构工作力量。支持社会组织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成长、发展的需要,以专业的价值观为指导和科学的理论为基础,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对儿童开展的服务。按照文件精神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结合区实际和儿童福利院的编制情况,区儿童福利院采取PPP委托运行管理的方式进行保障。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701
审查标准、方法:3.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为5家。3.2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2.1 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申请人须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2.3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只有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后续的投标工作。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项目联系人:杨峭松
项目联系电话:63348408
其它补充事宜: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