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网络运维费平谷法院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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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网络运维费平谷法院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3-20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64897-XM001

项目名称:网络运维费平谷法院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

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信息化运维服务1

82.5

1项

工作的主要项目包括:主机和存储系统、审判业务系统、电子卷宗系统、谈话应用系统、数字审委会系统、高清监控系统、信息中心展示系统、GPS车辆定位系统、法庭手动报警系统、室内外大屏显示系统、车辆出入系统、门禁系统、电话系统、人民陪审员系统、Cocall管理系统、网上办公系统、执行办案系统、执行案款系统、数字法庭系统、执行文书电子签章管理系统、绿色机房系统、终端系统等22个系统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02

信息化运维服务2

18

1项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信息安全防护系统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结合当前信息安全技术发展态势和法院实际信息安全需求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通过安全运维等服务全面保障法院内网、互联网信息系统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03

信息化运维服务3

18

1项

视频会议系统、庭审视频系统、执行会商系统;平谷法院信息中心机房视频会议,庭审视频系统集中控制的运维管理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04

信息化运维服务4

40.5

1项

业务应用系统维护管理、机房设施运维、信息管理与数据维护、国产化办公终端维护、工作网络维护、呼叫中心系统维护……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设置专门采购包,本项目02、03、04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3-10至2026-03-16,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3-20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芳群园四区22号楼四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03-20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芳群园四区22号楼四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等;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2.1 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 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对相应包的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21号        

联系方式:赵爱国,010-89966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壹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芳群园四区22号楼金城中心四层403            

联系方式:陈佳男,010-67658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佳男

电 话:  010-67658521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网站地图
网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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