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智慧西城时空信息云平台及部分应用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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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智慧西城时空信息云平台及部分应用系统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5-14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69804-XM001

项目名称:智慧西城时空信息云平台及部分应用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数量:1,采购目标:本项目拟对智慧西城时空信息云平台及部分应用系统功能进行适配改造、数据进行迁移适配。确保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环境下,平台及各应用系统能够稳定运行,继续提供全面的应用服务和数据支撑,满足西城分区及区内各委办局、街道日常管理与专项工作的应用需求,保持原有目标不变、用户体验不下降。采购要求:在2026年度完成。1.完成数据库、平台及部分应用系统迁移适配:智慧西城时空信息云平台、核心区控规实施监测应用系统、规划道路信息管理应用系统、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治理应用系统、公众应用系统。2.成品软件采购适配。包括5套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服务器端数据库升级,并提供适配的技术实施方案。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章节。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范围应包含与本项目相关度较高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4-29至2026-05-09, ,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线上下载招标文件,线下开标评标。

相关操作如下:

(1)办理CA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5)证书驱动下载:

1)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2)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5511

3)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5-14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会议室(具体详见LED屏)

五、开启

时间:2026-05-14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会议室(具体详见LED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及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本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有关要求,落实本国产品标准。

其中,投标人应按标段(包)提供“本国产品标准证明文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且相应商品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示例如下:

填写示例:“(标段(包)中对应的产品名称AAA),生产厂为(XXX有限公司),厂址为(XX省XX市XX县XX路XX号)。(标段(包)中对应的产品名称AAA)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标段(包)中对应的产品名称AAA)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AAA))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注:投标人未提供声明函的,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按无效处理。

(2)支持节能政策(如涉及):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支持环保政策(如涉及):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依据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于监狱企业的,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本级行政)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51号        

联系方式:穆森 ,010-66113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联系方式:王昭旭、徐威、鲍永杰、季立公,010-61954029/18510237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昭旭、徐威、鲍永杰、季立公

电 话:  010-61954029/18510237595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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