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4412-XM001
二、项目名称:京津冀协同发展宣传节目制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494.9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广播电视台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中标金额:494.9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 北京广播电视台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 121100005674454498 | 494.9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 北京广播电视台 | 1 | 494.9万元 | 494.9万元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重大国家战略,政策性强。北京广播电视台是北京市唯一由市政府设立的,覆盖全市行政区域的广播电视台,具有独特的宣传优势,在宣传北京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资源和能力。北京广播电视台财经频道具有制作多档政策解读类专栏和专题节目的相关经验,是一个具有北京影响力、与首都地位相匹配的专业化频道,传播覆盖面广。该专题节目将在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黄金时段播出。因此,目前只有北京广播电视台是唯一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合格供应商。
根据上述情况此采购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为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北京广播电视台提供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树声、黄薇、王宏、高原、李幼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659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联系方式:王晓霞,55590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崔丽洁、白敏娜、赵娜、金珊、刘金秀,010-63509799-8022、80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丽洁、白敏娜、赵娜、金珊、刘金秀
电 话: 010-63509799-8022、8076


